張承景
立契人:張承景, 林宗、林富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03~1803
長:45 x 寬:43 (cm)
立杜賣盡根契人張承景有自置荒埔回一處東至黃青田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溪為界北至崁為界自流大坑水灌溉土名坐落坑仔墓仔埔脚溪墘年載大租粟四斗正今因被水冲流壞景自己鈌乏工本不能開築又乏銀別創凑用先問房親不受托中引就林宗富前來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言定時值回價銀六大員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埔隨即踏付林宗富前去掌管作隄開圳開築成田永為己業自此一賣千休永斷割籐日後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贖亦不敢異言生端保此田埔係景自己置物業與房親兄弟無干中間□無典掛他人財物為碍並無來歷不明如有不明等情係景一力抵當不干承買人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兩無迫勒各無
捐贈
登錄號:19980010085
本物件為西元1803年(嘉慶8年)張承景立杜賣盡根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5,為「清賦騐訖」1枚、「理番分府給坑仔社通事李敢□長行記」4枚。立契人為張承景,有自置荒埔回1處,自流大坑水,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坑仔墓仔埔脚溪墘,年載大租粟。因被水冲流壞景自己鈌乏工本,不能開築,又乏銀別創凑用,賣與林宗富,交易金額為價銀6大員。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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